聚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Responsibility企業社會責任

本公司為了提供更優質的產品與創新技術,基於雙贏的原則,除了確保供應商及承攬商產品的品質、交期與價格外,更因長期合作關係與互信互利的基礎,雙方共同維護及敦促環境保護、改善安全與衛生、重視人權,共同善盡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建立穩定發展的永續供應鏈,並做好風險管理與營運持續計畫。

為了瞭解供應商於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執行情況,本公司以發送問卷的方式針對環境、社會、公司治理方面進行調查作業, 並作為本公司選擇供應商及承攬商的參考依據之一,111年度已於11月7日完成問卷收集,共收回25份問卷。112年度已於9月13日完成問卷收集,共收回38份問卷。本公司111年度採購原料金額占比全年度採購原物料金額超過96%以上,關於原料供應商問卷針對環境面進行調查, 其製程相關產品品質,原料供應商均取得 ISO9001品質管理系統認證及依業務類別取得地方政府核發之有效工廠登記證及ISO14001 環境管理系統認證。供應商及承攬商針對社會面問卷均落實完善勞動與人權政策,公司治理面問卷達88%落實道德行為準則(反貪腐、反賄絡、保密條款等)

對於供應商及承攬商行為準則暨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截至112年9月已有38家完成承諾書簽署,致力創造友善職場和環境及堅持誠信經營道德之企業倫理。

一、供應商及承攬商風險管理

  1. 供應商及承攬商每半年評鑑一次,112年已於1月份及7月份完成評鑑。
  2. 供應商及承攬商應對自身生產之貨源及服務、交期,應有應變計劃及程序,以確保持續營運,並降低缺料之影響。
  3. 雙方訂定需求規範,以減少錯誤率產生。

二、勞工權益與人權方面

供應商及承攬商同意對於勞工之聘用,應重視下列勞工議題:

  1. 不僱用未滿16歲之童工。
  2. 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
  3. 禁止任何形式之歧視。
  4. 尊重結社自由與談判。
  5. 符合勞工健康與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範。

三、環境保護方面

  1. 供應商及承攬商應評估採購行為對供應來源社區之環境與社會等影響。
  2. 供應商及承攬商致力於減少或消除各種形式的浪費,包括但不限於水資源及能資源等。可在設備管理、維修或生產過程中,使用節能設備與施行節能措施,或透過回收、再利用、替代物料等方式達到節能之目的。
  3. 供應商及承攬商致力於減少污染物、有毒物及廢棄物之排放並妥善處理。對於廢棄物等處理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以降低對自然環境之衝擊或危害。

四、誠信經營道德方面

  1. 供應商及承攬商願遵循誠信經營守則等規範,包括廉潔經營、公平交易、公開資訊及避免不正當收益與不實廣告等,並遵守智慧財產權等相關規範。
  2. 供應商及承攬商同意本於誠信經營原則,以公開及透明之方式進行交易,若涉有不誠信行為且情節重大時,聚亨除得停止與供應商往來,並得將供應商列管為拒絕往來對象。
  3. 供應商及承攬商之誠信經營相關政策與規定,並明確拒絕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或名義之不正當利益。
  4. 不使用”衝突礦產”, 使用或包含之金屬沒有來自剛果(金)及其周邊國家,以及這些國家內任何武裝力量控制區”包括金屬的採挖、冶煉、成型及其它製造加工工序均不發生在剛果(金)及其周邊國家,以及這些國家內任何武裝力量控制區。

五、職業安全衛生方面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本公司訂有「承攬商工程及勞務職業安全衛生辦法」,承攬商入廠施工前,需簽定「職業安全衛生危害告知注意事項及協議確認單」等,方能進行施工,以確保雙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