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Responsibility企業社會責任

本公司視所有員工生命的安全與健康為最大資產。因此保護所有員工健康,避免事故發生及財產損失為本公司致力之方向。:

一、勞工作業環境監測

全面掌握勞工工作場所環境實態與評估作業員工之作業環境暴露狀況,訂定勞工作業環境監測計畫書進行採樣、監測及分析評估。作業環境監測每年執行二次,以有效降低作業員工之暴露危害,逐年逐步瞭解作業員工的暴露實態。

二、工安績效

  1. 設置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每三個月定期召開會議,審議、協調及建議安全衛生相關事項。
  2. 工安單位會同稽核單位定期每三個月進行巡查,彙整查核建議改善事項供各單位參考改進,並於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會議上檢討缺失。
    工安巡檢頻率 每週 每月 每季 不定時
    基層主管(組長)       V
    中階主管(課長) 2     V
    一級主管(經理) 1     V
    工安單位   1   V
    稽核單位     1  
  3. 112年具備專業的證照人員。
    專業證照人員 專業證照人員
    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5 甲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 1
    保安檢查員 1 乙級廢(污)水處理技術員 3
    安全衛生監督人員 1 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 3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2 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 1
    職業災害急救人員 8 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 1
    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21 防火管理人 3
    堆高機操作人員 22 甲種電匠 2
    粉塵作業主管 1 乙級鍋爐操作人員 3
    高壓、壓力容器操作人員 3 能源管理人員 1
    固定式起重機自動檢查實務訓練 1 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 1
    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 1 有機溶劑作業主管 1
    輻射防護訓練 2    
  4. 實施新進人員、在職員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不定期安排參加職業安全衛生單位所舉辦的宣導會,增進員工工作安全意識。
  5. 本公司職業災害管理目標是以零災害為目標,除加強工安宣導及巡查外,並要求正確使用安全防護具以避免傷害產生,最近三年職災發生件數如下:
    年度 112 111 110 109
    失能傷害件數 1 0 2 1
    公傷死亡人數 0 0 0 0
    職業傷害所造成死亡比率 0 0 0 0
    嚴重的職業傷害比率(排除死亡人數) 4.28 0 0 0
    可記錄之職業傷害比率 4.28 0 7.5 3.74
    總經歷工時 233,730 241,155 266,702 267,164
    註1. 統計基準為聚亨台灣廠區所有同仁。
    註2. 聚亨公司歷年來皆未有職業傷害造成死亡情況,且未有職業病案例。
    註3. 承攬商未有職業災害或死亡情況。
    註4. 可記錄之職業傷害比率:可紀錄之職業傷害數/總經歷工時X 1,000,000。
    註5. 嚴重的職業傷害比率: 失能件數/ 總經歷工時X1,000,000。
    註6. 交通事故未列入統計◦
    年度 112 111 110 109
    機械性傷害 1 0 2 1
    上下班交通事故 1 0 1 0
    合計 2 0 3 1
    總計損失工時(天數) 185天 0天 17天 8天
  6. 規範承攬商入廠之職業安全衛生:所有承攬商進入廠區施工,須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及環保相關法令之規定。工安單位於承攬商進廠施工前須向所屬工程及施工人員告知相關法令規定及各項作業施工安全衛生注意事項。112年度進行承攬商入廠危害告知及宣導教育共39場。 

三、消防安全

為維護工作場所環境安全,每年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並將員工進行自衛消防編組。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舉辦一次讓員工皆熟悉防災安全之重要,避免危害發生。

四、訂定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本公司為樹立管理制度、健全組織功能,防範職業災害的發生,特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訂定工作規則,確保員工工作時的安全。內容有關事業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維護及檢查、工作安全與衛生標準、教育與訓練、急救與搶救、防護設備之準備維持與使用、事故通報與報告、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其他有關安全衛生的事項本工作規則無規定者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公司致力防治性騷擾、改善就業場所設施以保護員工免於性騷擾,並定期舉辦或鼓勵員工參加性騷擾防止之教育講習並提供申訴管道,終結職場性騷擾。

六、門禁管理

為了保證我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訂定門禁管制辦法以有效管制。

  1. 廠商、訪客進出公司均須換證,並於登記表中詳填拜訪單位及事由,方得入廠。
  2. 員工進出廠區需要出示和配戴識別證。
  3. 人事單位必須提供所有離職員工名單、終止合作供應商名單,供守衛室監控,防止離職人員和終止合作的供應商進入公司。
  4. 守衛人員實施巡邏,按每二小時一次的頻率進行巡邏並記錄巡邏情況。
職安訓練-外勞
職安訓鍊-出貨